腦癌的治療方法
腦瘤即生長于顱內的腫瘤,腦瘤病因至今不明,腫瘤發生自腦、腦膜、腦垂體、顱神經、腦血管和胚胎殘余組織者,稱為原發性顱內腫瘤。由身體其它臟器組織的惡性腫瘤轉移至顱內者,稱為繼發性顱內腫瘤。顱內腫瘤可發生于任何年齡,以0-0歲為最多見。
一、手術治療。手術治療是臨床醫學上常用的一種腦癌的治療方法。手術治療腦癌的目的在于明確診斷、改善癥狀、減輕腫瘤負荷、清除壞死及缺氧組織,為其他治療創造條件。手術治療腦癌的原則是在保存神經功能的前提下盡可能切除腫瘤。
二、放射療法。放療是中晚期腦癌的治療方法之一,一般于手術后1至2星期開始。其對癌腫有較為直接的殺滅作用,但不可避免地會對正常細胞有損傷,因此,照射強度、照射范圍、照射時間應根據全身情況慎重選擇。目前放射線治療己發展至隨形或定位方式,包括直線加速器的放射治療、伽傌射線定位放射手術、光子刀等。但部分惡性腦瘤仍需進行大范圍腦部放射線治療或全顱及脊椎放射治療
三、化學治療。化療亦是中晚期惡性腦瘤的輔助治療方法,可與放療合用,能一定程度上延長生存期,改善生存質量。鑒于放化療及內分泌治療對人體的毒副作用,在中晚期腦癌治療中可合并藥物治療,以起到增效減毒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