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shejid.com 類風濕關節炎是一種以慢性進行性關節病變為主的自身免疫性疾病。為對稱性的多關節炎,以雙手、腕、肘、膝、踝和足關節受累最常見。同時患者可伴有發熱、貧血、皮下結節、血管炎、心包炎及淋巴結腫大等關節外表現,血清中可有多種自身抗體,未經正確治療的類風濕關節炎可反復的發作,遷延多年,最終導致關節畸形及功能喪失。
特點: 1、好發于20-60歲,以生育期女性多見; 2、慢性病程; 3、腕、掌指、近端指間關節等多關節對稱性腫痛; 4、晨僵每天持續至少一小時以上; 5、皮下結節; 6、類風濕因子陽性; 7、手X線攝片改變(骨質疏松和關節間破壞隙狹窄)
治療: 類風濕關節炎治療的目的在于減輕患者關節腫痛、晨僵及關節外癥狀,控制疾病發展,盡可能保持受累關節功能,促進已破壞的關節、骨的修復。藥物治療包括: 1、非甾體類抗炎藥:是不可缺少的對癥治療藥物,只能緩解癥狀,不能控制病變進展。由于本類藥物間無明顯協同作用,且同時服用副作用大,因此不需同時服用。 2、慢作用抗風濕藥:是一類治本的藥物,可控制病情進展,臨床觀察證實能明顯減少關節畸形的發生率。本類藥物均應在專科醫師的指導下選用。 3、激素:只適用于少數特殊病人,雖可使關節炎癥狀得到改善,但不能控制病變進展。值得注意的是,一些新謂“特效藥”、“偏方”中含有激素成分,不規范的用藥會后患無窮。 4、疾病晚期,關節畸形失去正常功能,嚴重影響患者生活時,需行外科手術治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