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分裂癥可以并發哪些疾病?精神分裂癥(schizophrenia)是以基本個性改變,思維、情感、行為的分裂,精神活動與環境的不協調為主要特征的一類最常見的精神病。
由于疾病本身的特征,精神分裂癥是一種反復發作的慢性遷延性疾病,病情容易反復,每一次復發都有可能導致患者大腦的永久性損傷,認知功能進一步受損,社會功能進一步下降;對于患者家屬,復發意味著親人病情的惡化和多次強制性的住院治療,必須承擔更大的經濟負擔和情感壓力;對于醫務工作者,復發會增加治療的難度,以及最終預后的不理想,因此有效預防精神分裂癥的復發已經成為一個需要迫切解決的問題。
另外,患者對任何其它疾病都沒有特殊的免疫力,反之,由于精神癥狀,生活自理能力差,罹患其它軀體疾病的機會增多,要指出的是:精神分裂癥和其它軀體疾病在治療上存在著對抗性的矛盾,有以下幾種情況:
(1)精神分裂癥并發結核病:因為精神分裂癥病人具有生活懶散,退縮,飲食不主動,孤獨少動等癥狀,常導致營養狀況下降及機體抵抗力差,所以易并發結核病,如肺結核及腸結核等,并發肺結核的處理方法是:首先請精神科醫師和結核科醫師會診,看看兩個病各自的嚴重程度如何,如精神分裂癥病情已趨穩定,而肺結核正在活動期,應到結核病醫院住院治療,由精神科醫師提供精神科治療的具體方案;如果相反,則應到精神病醫院治療;如果兩種病都很重,則應由兩個科的醫師通過會診進行協商,當兩種病都很嚴重時,在治療上甚為棘手,且存在著很大的矛盾,如肺結核需要充分休息,而精神分裂癥患者往往興奮躁動或受幻覺,妄想支配而到處亂跑,促使結核病惡化;嚴重的肺結核患者軀體衰弱,使精神病的治療用藥又受到很大限制。
因此,這樣的病人一定要及時送醫院,由有經驗的醫師給予治療,目前我國較大的精神病醫院都設有結核病區,可收治這一類病人,在50年代以前,精神分裂癥患者的結核患病率很高,而近20年來隨著精神科醫療水平的提高及精神醫學的發展,精神分裂癥并發肺結核的患病率逐年下降。
(2)精神分裂癥合并肝臟疾病:較完善的精神病醫院都設有收治結核,肝炎的傳染病區,當精神分裂癥合并傳染性肝炎時,可到精神病醫院住院治療,要指出的是,精神分裂癥與傳染性肝炎在治療上存在著很大矛盾,因為所有治療精神分裂癥的藥物都是通過肝臟解毒的:在肝炎使肝功能下降或衰竭_的基礎上,藥物會進一步增加肝臟負擔而使肝功能惡化;而不治療精神分裂癥,病人的興奮,打鬧同樣會促使肝功能衰竭,所以治療時須權衡利弊。
(3)精神分裂癥合并心臟病:某些抗精神病藥物能加重心力衰竭;反之,心臟病可使精神分裂癥的治療受到很大限制,因此,抗精神病藥物的使用要視心功能情況而定,病人住院后_的治療方案應由有經驗的醫師制訂。
(4)精神分裂癥合并其它疾病的處理:精神分裂癥患者如患闌尾炎等外科疾病,需到外科進行手術,必要時派精神科護士護理;患了口腔,耳鼻咽喉等疾病,需進行專科會診,由相關科治療, 總之,精神分裂癥患者和健康人一樣,可以罹患各種疾病,總的原則是看病人以哪種病為主,如果是以精神分裂癥為主,合并的疾病很輕,就住在精神科病房;反之,則住所患疾病的病房,可請精神科醫生會診,提出必要的精神科治療方案及派精神科護理人員前去護理,目前我國大城市中設備條件較好的精神病醫院都配備了內,外,婦等軀體病門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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