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少年強奸案說起
老同學的妻子惠芬女士調入少年法庭當審判員已經多年了。當她得知我近年來專注于研究社會性心理時,向我談起了一樁令人困惑的案子。
少年犯Y,17歲,性格內向,品學兼優,是老師和父母心目中的“好孩子”。一年前,Y突然犯下強奸殺人罪,令周圍的人們極度震驚。事情發生在一個星期六的下午,學校低年級一位少女來找Y,請他星期天拉手風琴幫她們班的同學排練舞蹈。
Y拉得一手好琴,平時也常為同學伴奏,他答應后就去少女家取樂譜。少女家里沒有別人,Y哼著譜讓少女跳一段給他看,少女答應了。Y還是頭一回和一個妙齡少女獨處,少女婀娜的舞姿連同綠色連衣裙襯托下那藕一般潔白圓潤的腿,把Y的心撩撥得一陣陣潮熱發慌,終于,他遏制不住性的沖動,瘋狂地將少女按倒。

當理智重新回到他的身上時,他突然感到一陣恐懼,少女的怨泣聲使他意識到眼前的事實非常嚴重,于是,他下意識地順手操起一只花瓶,猛地朝少女頭上砸去。少女倒在地上,Y以為她已死了,如夢幻般慌慌張張逃離了現場。
這一犯罪事件經刑事審訊,并沒有發現受黃色書刊毒害和犯罪預謀的情節,一切似乎純屬偶然,學校和家庭在驚愕之余,甚至也不知如何從教育方面吸取教訓,因而不免感到困惑。
然而,如果我們轉換視角,從少年性心理的深層去加以剖析,就會發現這種少年性犯罪是與“性──愛”轉換階段的教育空缺有關的。
少年時期的性能量如果不能有效地引向愛情的理性,去激發追求成功的奮斗道路,便有可能趨向純肉欲的動物式宣泄。Y的父母覺得自己孩子成績好,又不“軋壞道”,因而并不為孩子的成長操心,對于Y進入性發育階段后生理──心理上的變化也并不注意。
平日里,做父母的既恥于在孩子面前談及性知識,也不許孩子閱讀涉及情、愛、性的書刊,而Y內向的性格,又使他從不愿意在同學中談及性與愛,也不善于在向異性表現熱情的言行中去宣泄自己的性能量。結果,心里積聚起來的性能量,一旦被特殊場景下真實少女的身姿引發時,便會輕易沖破理智的堤壩,如火山一般噴發出來。
從自然的心理發展過程看,愛情,作為一種特殊的男女情感,是一種社會性的交往藝術,它不是源自人性的本能,而是伴隨性的成熟,對異性產生吸引后,經過交往慢慢學會的。任何正統的教育大綱都強調教育的循序漸進,對于愛情這門復雜的人生社會學科,當然更需要循序漸進,注意方法。
如果不懂得將少年人成熟的性能量,按合理的方式逐步轉向愛的學習,像Y那樣,性能量在封閉中不知如何尋找合理的出路,就很可能誤入歧途。當然,在少年人還沒有真正了解愛情時,更要注意避免讓他們接觸黃色書刊、錄像,以免加劇他們的性能量,從而導致犯罪。
如晉中某地一群14、15歲的少年,在觀看黃色錄像之后,出門就輪奸了一名少女。類似這樣的報道時有出現,可謂屢見不鮮,值得人們引以為戒。
今天,當整個社會還處在缺乏對少年人的性與愛進行專門化教育的情況下,做家長的就應更加關注孩子進入性發育階段的性心理變化。
其一,在這個時期不要過分地去壓抑孩子的性心理活動與表現,不要用成名成家的未來理想強迫他們摒棄一切有關情、愛、性方面的思想和言行。應允許孩子與異性交朋友,允許孩子閱讀一些健康的言情小說和帶有科普性的性知識刊物,以便他們在未來真正的愛情生活中表現成熟和明智。
其二,對于孩子交異性朋友或閱讀書刊要幫助把握分寸,不要讓他們過早、過多投入,失去自控,影響學習。同時,更要警惕他們受色情引誘滑入犯罪泥坑。
其三,在這個時期父母應設法做孩子的知心朋友,要探知孩子真實的性心理,然后加以具體引導。必要時,要讓孩子懂得一些控制性沖動的方法,揭開神秘性沖動背后的真實內容和可能造成的危險與遺憾。如此等等,是少年性心理轉入社會正統道德軌道不可缺少的一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