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表現: 臨床病理分期與掌握病情、制定治療方案及影響預后均有密切關系,至為重要。經過多年的觀察研究,目前認識到先天性中胚葉細胞腎瘤(congenital mesoblastic nephroma)常發生在乳兒期,組織分化良好,常呈良性過程。囊性腎母細胞瘤亦呈良性過程,預后較好。根據國際小兒腫瘤學會的觀點,強調細胞組織類型對于預后的重要關系,因此,按病理組織學可將腎母細胞瘤分為兩種類型。
(一)預后好的組織結構組 例如典型腎母細胞瘤、囊性腎母細胞瘤、中胚葉細胞腎瘤。
(二)預后差的組織結構組 約占10%,例如未分化型腎母細胞瘤、透明細胞肉瘤、橫紋樣瘤(rhabdoid tumor)。近60%病例死亡。
影響預后的因素,以往認為與腫瘤的大小、病兒的年齡有關,在非常有效的治療發展下,現已失去意義。其他因素諸如浸潤包膜,擴展至腎靜脈或下腔靜脈,腎外局部擴散,術中破潰,腹腔播散等,可將肉眼所見的腫瘤全部開除和應用多藥化療的方法進行治療。當前認為最重要的預后因素是腫瘤的組織結構,原發腫瘤的完整切除,轉移病灶和雙側病變。因此,近年的臨床病理分期方法,對于腫瘤的局部播散,不似以前那樣注重,已從Ⅲ期移為Ⅱ期。而對淋巴結轉移,因其預后甚差,比以前估計的更嚴重,所以從Ⅱ期改為Ⅲ期。
臨床病理分期:
Ⅰ期:腫瘤限于腎內,可完全切除,腎被膜完整,術前或術中腫瘤未破潰,切除邊緣無腫瘤殘存。
Ⅱ期:腫瘤已擴散至腎外,但可完全切除;有區域性擴散:如腫瘤已穿透腎被膜達腎周圍組織;腎外血管內有瘤栓或已被腫瘤浸潤;腫瘤曾做活體檢查或有腫瘤局部散落但僅限于腎窩;切除邊緣無明顯腫瘤殘存。
Ⅲ期:腹部有非血源性腫瘤殘存。
1.腎門或主動脈旁淋巴鏈經病理檢查有腫瘤浸潤。
2.腹腔內有廣泛性腫瘤污染,如術前或術中有腫瘤散落或腫瘤生長穿透至腹膜面。
3.腹膜有腫瘤種植。
4.切除邊緣有腫瘤殘存(大體或鏡檢)。
5.由于浸潤周圍主要臟器,腫瘤未能完全切除。
Ⅳ期:血源性轉移,如肺、肝、骨、腦。
Ⅴ期:診斷時為雙側性腫瘤,應按上述標準對每側進行分期。
時常為無癥狀的上腹部腫塊,向脅部鼓出。表面光滑、實質性,較固定,大者可超越腹部中線。早期不伴有其它癥狀,常在嬰兒更衣或洗浴時被家長或幼保人員偶然發現。腫物增長較大時,可出現腹痛、血尿、發熱、高血壓、貧血等癥狀。疼痛可因局部浸潤、腫瘤出血和壞死、腫瘤壓迫周圍組織臟器等引起,個別因病理性腎破裂而出現急性腹痛。血尿因浸潤腎盂、腎盞而發生,并不常見,約10~15%。低熱是常見癥狀,由于腫瘤釋出的蛋白質所致,提示腫瘤進展較快。高血壓常因腎缺血而腎素升高所致,較常見,有30~60%。貧血多因腫瘤內出血的關系。腫瘤晚期可出現惡液質。近年注意其內分泌改變,腫瘤可產生紅細胞生長素,測定時紅細胞生長素可升高,但很少出現紅細胞增多癥。
計有15%病例伴有其他先天畸形,如無肛癥,偏身肥大癥,Beckwith-Wiedemann綜合征等。最多見是泌尿生殖系畸形,如蹄鐵形腎等。近年對家族性發生傾向與遺傳性關系有較多的研究,發現有染色體異常,11號染色體短臂的中間部缺失性畸變,使其成因研究有所進展。 治療: 在治療前,對于腫瘤的特異性和預后因素應有充分的了解,根據具體病例制訂合適的治療方案,才能使治療效果提高。在治療過程中,更要防止有害無益的過度治療。在主要治療結束之后,定期隨訪是非常重要的。
采用手術配合化療及放療的綜合療法,已是公認的治療方法。但如何組合和應用劑量以及療程,使達到危害最小而療效最高的目的,是值得深入研究的。
腎切除是治療的主要手段,術時常有少量失血。對于巨大腫瘤,特別是下腔靜脈被包纏者,可遭遇大出血的危險。因此,術前準備要有中心靜脈插管和監測,必要時可快速補充血容量。橈動脈插管和監測,可及時作血氣分析,術時置導尿管和術后尿量監測。
瘤體較脆易破裂,所以腹部切口必須有廣大的顯露,使其易于顯露腎靜脈探查其他部位的腫瘤病灶。最好的進路是橫切口,從第12肋骨的腋前線到達對側緣。切除巨大腫瘤時,可能要加作胸部延長切口,使手術較為容易且安全。要求過細地探查腹腔,可能有淋巴結和/或肝轉移,對于可疑的淋巴結要作活檢,并用金屬夾作好標記。對側腎臟要仔細的檢視和觸捫。外科醫師的使命是清除所有腫瘤組織,需要作廣泛的淋巴解剖,或者切除被腫瘤浸潤的鄰近組織,如胃、腸、肝。要仔細地觸捫腎靜脈,保證在瘤栓的遠端結扎靜脈。如若瘤栓延伸至下腔靜脈,應切開靜脈去除瘤栓。瘤栓擴展至右心房,則要借助體外循環才能成功的達到目的。
傳統要求手術時早期結扎腎靜脈,認為可以減少肺瘤栓的危險性。然而,根據各方資料,靜脈結扎的時機,并不影響預后,結扎腎靜脈先于結扎腎動脈,則流出阻斷先于流于阻斷,結果是瘤體充血腫脹,增加脆性,腎周腫瘤靜脈破裂。所以技術上可行時,應早期阻斷動脈,使瘤體縮小和減少脆性,便于操作。當腫瘤巨大時,不可能先顯露腎靜脈,要等待四周游離后,從側面到達腎門,如經胸腹聯合切口,則較為便利。
當遇到少見的病例,腫瘤巨大和/或病人情況太差時,為了使術前瘤體縮小,便于切除時簡易安全,可應用一療程長春新堿或放療或腎動脈栓塞。但使用術前治療方案前,其生存率并不改善,況且術前治療有以下缺點:①甚至是小劑量化療,亦可破壞腫瘤的組織結構,從而不能進行分期,結果是給予不適當的治療方案。②可以發生誤診。某些腹部腫塊病例,剖腹證明不是腎母細胞瘤。③嬰兒的Ⅰ期腫瘤,接受不適當的術前治療。
結合腫瘤的分期與組織病理學分類,可采用下列具體方案。
(一)預后好的組織結構
Ⅰ期 瘤腎切除術,化療(長春新堿+放線菌素D),療程10周或6個月,不作放療。
Ⅱ期 手術,化療(長春新堿+放線菌素D+阿霉素),療程15個月,不作放療或放療20Gy。
Ⅲ期 手術,化療同Ⅱ期,放療10Gy或20Gy。
Ⅳ期 手術,3藥化療同Ⅱ期和Ⅲ期,或加用環磷酰胺為4藥化療,放療20Gy。
(二)預后差的組織結構
任何分期 瘤腎切除術,3藥和4藥化療,放療劑量按年齡增至40Gy。
1.化療藥物
①放線菌素D15μg/(kg·d),連續5天,第6周和3個月時重復,此后,每3個月為一療程。②長春新堿1.5mg/m2,每周1次,8~10周為一療程。③阿霉素40mg/m2,分2~3天靜注,每4周1次,總量300~400mg/m2。④環磷酰胺10mg/(kg·d),連續3天,以后,每6周為一療程。
2.放射療法
在術后48~72小時進行,不宜晚于10天。
雙側腫留的治療:根據個別病例選擇最佳方案,目的是保留更多有功能的腎組織,將大的腫留作腎切除;另一側作活檢或部分切除,術后化療和放療。同時發生的雙側腫瘤,時常是預后好的組織類型,傾向應用較保守的方法。對于預后差的組織結構,要加強治療計劃。
轉移腫瘤的治療:目前認為應用化療為第一線,外科手術為第二線。例如肺轉移的治療,先化療,以后再切除殘留病灶,但外科切除轉移瘤要在加強化療之后進行。
診斷鑒別: 在嬰兒發現上腹部腫塊,應按現代診斷技術進行檢查。排泄性泌尿系造影可見腎外形增大,腎盂腎盞變形、伸長、移位或有破壞。部分病例腎功能減退或完全不顯影,需應用大劑量造影劑造影。平片上伸有散在或線狀鈣化。超聲檢查有助于鑒別腎積水。CT檢查有助于確定腫瘤侵犯的范圍。并可進行血清紅細胞生長素測定和血清腎素測定。必要時可進行腎動脈造影,99mTc-DMSA腎閃爍掃描等檢查。
腎母細胞瘤至今尚無診斷性腫瘤標記物。與神經母細胞瘤等腫瘤鑒別時,可進行骨髓穿刺,尿VMA、HVA定量,血清乳酸脫氫酶(LDH),甲胎蛋白(AFP)定量,神經元特異性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