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V沾染的診斷根據有盛行病學史,聯合HIV抗體陽性即可診斷,或僅試驗室反省HIV抗體陽性即可診斷。詳細如下:
1、艾滋病病毒抗體陽性,又具有下述任何一項者,可為試驗確診艾滋病病人。
(1)近期內(3-6個月)體重加重10%以上,且繼續發燒達38℃一個月以上。
(2)近期內(3-6個月)體重加重10%以上,且繼續腹瀉(每日達3-5次)一個月以上。
(3)卡氏肺囊蟲肺炎(PCR)。
(4)卡波濟肉瘤KS。
(5)分明的霉菌或其他前提致病沾染。
2、若抗體陽性者體重加重、發燒、腹瀉癥狀接近上述第1項時,可為試驗確診艾滋病病人。
(1)CD4/CD8(輔佐/克制)淋巴細胞計數比值1,CD4細胞計數降低。
(2)全身淋趨承腫大。
(3)臨時腹瀉惹起水電解質雜亂,神經零碎的毀傷惹起智力降低、反響愚鈍、抑郁、憂慮、類妄圖狂神經病或聰慧。分明的中樞神經零碎占位性病變的癥狀和體征,呈現聰慧,辯別才能損失,或活動神經功用妨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