曬傷是由于日光的中波紫外線過度照射后,引起人體局部皮膚發生的光毒反應。那么什么樣的人容易被曬傷呢?
斷斷續續地使用防曬霜
有些朋友只有在夏天外出時才使用防曬霜,平時則忽略不計。寶潔公司在美國和日本進行的一項試驗表明,間斷使用高系數的防曬霜時皮膚所受到的光傷害要遠遠超過每天堅持使用低系數的防曬霜。事實上,光傷害的危險存在于陰晴圓缺的一年四季中,長波長的UVA能穿透云層和窗戶、甚至薄的窗簾到室內,燈光、電視和電腦屏幕也都會產生光輻射。一般來說,在陰冷的冬日,暴露在野外40-60分鐘或在晴朗的夏日無防護地在外15-20分鐘,皮膚的光傷害就已經發生了。
使用防曬霜后在陽光下隨心所欲
防曬霜雖然有很好的防曬作用,但大多數消費者其實并沒有意識到她們使用的量其實遠遠不足以達到預期的效果。產品所顯示的SPF值,其實是用量為2mg/cm2時才能達到,但現實生活中絕大部分消費者都不能達到這個用量。調查資料表明,消費者的平均用量只有0.5mg/ cm2,所以產品真正能實現的防曬系數并沒有產品標明的那么高。以SPF15為例,應該用量為2mg/cm2,但現實中的平均用量只有0.5mg/ cm2,其產生的防曬系數只有SPF2。有很多的消費者并沒有意識到這一點,在涂抹過防曬霜后就肆意在陽光下大曬特曬,也就難以避免被曬傷的結果。
涂抹防曬霜的時間過長或過短
涂抹防曬霜后需要停留20分鐘才會產生效果,如果立即出門難免會曬傷。一般午飯之后應補擦一次防曬霜,化妝的朋友可補擦有防曬功能的粉或粉底,否則原來的防曬品因時間過長、流汗、擦拭等原因失效后,皮膚又會重新面臨曬傷的危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