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病人經治療后完全可以擔負適當的工作,參加社會活動。但必須在醫師進行全面詳細檢查后,根據病情作出決定。如病人經醫師作出徹底治愈的診斷,并且在各器官功能恢復良好的情況下,完全可以勝任原來的工作。經化學治療或放射治療的病人,由于治療的不良反應如胃腸道反應、骨髓抑制等,常需較長時間的恢復,且對肺功能有一定的影響,有時難以勝任以往的工作量。尤其是體力勞動者,須適當減輕工作量。對于腦力勞動者,一般不影響以后的工作,但不能負荷過重,不能熬夜,須勞逸結合。肺癌病人在治療期間,如手術、放射治療后及化學治療間歇期,應進行適當的體育鍛煉,使體力盡快恢復,又可調整疲乏的身體,并且增加戰勝疾病的信心。當然不宜做過于劇烈的運動,活動量宜由小逐漸增大。在過冷、過熱的季節,流感流行季節,更應加強自身保護,防止被感染。
肺癌病人治愈后或在治療間歇期,只要身體狀況允許,盡可能參加一些社會活動,如癌癥俱樂部或其他一些公益活動、文娛活動,投入到社會活動中,增加相互間的交流,可減輕疾病帶來的心情抑郁、孤獨及焦慮不安,可更快恢復精神狀態,更好地配合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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