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人工瓣膜與血液接觸容易引起血小板凝聚,形成血栓,嚴重者可能發生血栓脫落,造成各臟器血管栓塞,導致偏癱、失語、下肢動脈栓塞等,甚至會卡住人工瓣葉,使瓣膜不能開啟,導致心衰或猝死。故換瓣術后非常重要的環節就是恰當的抗凝。抗凝不足易引起血栓栓塞等惡果,抗凝過量,則導致出血,主要有鼻出血、牙齦出血、胃出血、血尿、月經不止,甚至顱內出血等,所以抗凝是關系生命的大事,一定要與醫務人員密切合作處理好。
1.抗凝藥及其使用
(1)目前抗凝藥主要有華法令。華法令口服抗凝,60公斤體重病人,一般需要每日一次2.5mg左右的華法令。但不同的患者對抗凝藥的靈敏度不一樣,故需要定期抽血化驗凝血酶原時間及活動度。
(2)華法令經胃腸道吸收,90%以上與血漿蛋白結合,經肝臟代謝,服藥后12小時開始發揮作用,48小時達到高峰作用,血漿半衰期為44小時。每天服用一次抗凝藥經5~7天方可達到穩態,所以應每隔5~7天再改變維持劑量。停藥后5~6天凝血酶原時間恢復正常。嚴重出血時,可使用維生素K(Vitamin K)對抗華法令作用。
(3)華法令首次使用應于術后24~48小時拔除心包、縱隔引流管后,根據凝血酶原時間及活動度的動態變化調整劑量。
(4)凝血酶原時間正常值為12~14秒,活動度在80%以上。瓣膜置換術后,應維持凝血酶原時間為正常值的1.5~2.0倍(一般在19~24秒)。現在WHO(世界衛生組織)提倡口服抗凝劑檢測的國際化標準,即國際正常比(INR)。瓣膜置換術后應控制INR在2~3之間。INR值克服了各醫療單位測定值有偏差的缺點,可以在各醫院通用。中國人容易發生出血傾向,所以抗凝時不宜過量,以免引起出血現象。
(5)如凝血酶原時間超過正常的2倍可減少用量的1/4或1/8;如凝血酶原時間高于30秒,可停用一次,第二天化驗后再調整。每次調整劑量后4~5天要測凝血酶原時間或活動度。
(6)如服藥劑量過大,要注意密切觀察。如出現鼻衄、牙齦出血、血尿、黑便、腹內出血表現(腹痛) 、顱內出血表現(昏迷)等出血征象,要立即到醫院化驗,減量或停服華法令,必要時可注射維生素K對抗,或輸血、血漿、血小板等。
(7)如出現瓣膜音質變鈍,出現心功能衰竭、偏癱、失語、肢體動脈栓塞疼痛等癥,要復查凝血酶原時間及活動度,如確診有血栓形成,要增加抗凝藥劑量。
(8)一般華法令維持劑量在2.5mg左右,但個體差異很大,如使用5mg華法令后還不能達到滿意的抗凝效果,表明患者對華法令不敏感,應加用其他抗凝劑,如使用阿司匹林等, 每天加用1~2片,同時應監測凝血酶原時間及活動度。
(9)病人在住院期間,可每天測定一次凝血酶原時間或活動度,經一段時間摸索找到適宜的維持量,可改為隔日測一次;如再經3~4次測定仍穩定,可改為每周一次;如3~4次測定很穩定,可延長為半月一次。依次類推改為1月。即使條件差,也應每3月測一次,防止出現血栓栓塞或出血現象。推薦一月一次。如調整劑量后,應在4~5天內再測一次,至穩定后,再適當延長測定的間隔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