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腔靜脈綜合征是一組通過上腔靜脈回流到右心房的血流或完全受阻相互作用影響所致的一種癥候群,為臨床上常見的急癥。患者往往出現急性或亞急性呼吸困難和面頸腫脹。檢查可發現面頸、上肢和胸部靜脈回流受阻,淤血,水腫,進一步發展可導致缺氧和顱內壓增高,需要緊急處理以緩解癥狀。阻塞機制不外乎以下幾種:即血栓形成、纖維化、外來壓迫和腫瘤侵犯。
(一)治療
1.病因治療 良性疾病引起的上腔靜脈阻塞,按病因作相應治療,如為血栓形成,可應用抗凝劑及溶栓藥物。惡性腫瘤所致者,可根據原發腫瘤的組織類型選擇化學藥物、放射治療等。如小細胞肺癌并發SVCS可用卡鉑和依托泊苷(VP16)治療,一般l周內癥狀可全部緩解。放射治療適用于不完全性上腔靜脈阻塞。
2.對癥治療 對于腫瘤引起的SVCS,經常規治療(化療或放療)不能使腫瘤縮小或腔靜脈壓迫減輕,則可行靜脈腔內置放支撐器,以使血流再通,并能防止腫瘤和血栓重新閉塞血管腔。同時患者應限制鈉鹽及液體攝入,必要時吸氧,應用利尿劑等。
(二)預后
并發腦水腫如處理不當,可危及生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