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孕婦在妊娠期間會出現心律不齊的現象,這是為什么呢?出現這種現象對孕婦和寶寶的危害大嗎?
妊娠后,循環血量增加,在32周時達到高峰,增加了心臟的負荷。同時在妊娠晚期,由于子宮增大,橫膈上升,心臟呈橫位,大血管紆曲,使心臟前后負荷增加,心臟負擔更重。分娩時子宮強烈收縮,及屏氣用力,肺及內臟的血液被擠向心臟,使心排出量較臨產前增加40%,更加重心臟負擔。產后24~48小時,由于橫膈突然下降,心臟復位,腹內壓驟減,血液涌回內臟及大血管,末梢循環阻力增加,子宮驟然縮復,大量血流回心臟,產后1周內,潴留之細胞外液及其它物質,均需經血液循環經腎排出,這些因素均增加心臟負擔。
由于妊娠期,分娩期,產褥期均可加重心臟負擔,促成心力衰竭,嚴重危及孕婦、產婦生命,故孕婦有了心律失常應引起重視。孕婦發生心力衰竭時,子宮缺氧,可使子宮收縮而致流產或早產,也可因血氧飽合度降低而引起胎兒缺氧,發生胎兒宮內窒息。
由上可知,患有心律失常的孕婦,如果心功能不全,不能承擔妊娠帶來的心臟負擔,不僅有發生心力衰竭的可能,嚴重者還可危及孕婦和胎兒的生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