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的治療需要多學科綜合治療已成為提高治療療效的共識,手術、放療和化療共同組成了目前惡性腫瘤最主要的三大治療手段,有計劃,規范性的綜合治療,將會對不同病期肺癌患者產生良好的治療效果。
一、手術治療
肺癌的治療早期應首選手術治療,手術適應證和手術種類的選擇主要根據腫瘤侵犯的部位、范圍及病人的全身情況特別是心肺功能儲備情況而定。手術原則是徹底切除病變,并最大限度地保留健康的肺組織。
早期肺癌應盡量施行根治性肺葉切除手術,在徹底切除原發癌灶和清除肺門淋巴結的同時,要盡量保留健康肺組織,以達到生存目的;較為晚期的肺癌病人要盡量爭取手術切除原發癌腫,盡可能切除已轉移的淋巴結,同時輔以放射治療和化學治療以及其他治療。一般地說,有20%的病人適合手術治療。
二、化療
在肺癌治療中有著重要地位,根據目前的觀點,無論早期還是晚期,無論手術還是放療,都要結合化療,才能提高生存率。對診斷明確的小細胞肺癌,術前應進行一療程誘導化療,再行手術切除。術后繼續化療。腺癌及大細胞癌術后可定期化療。對晚期或病變不能手術切除亦可經支氣管動脈進行局部灌注化療。
放療療程進行中及放療后1個月內,有可能發生放射性肺炎。急性放射性肺炎伴有高熱、胸痛、咳嗽、氣急等。感冒及上呼吸道感染是其誘因,因此特別是冬季應注意保暖,預防感冒。
三、分子靶向治療
放射免疫靶向治療是繼腫瘤化療和放射治療后又一全新的治療方法,被稱為“生物導彈”。該方法結合了單克隆抗體的靶向與放射性核素內照射的強殺傷作用,具有療效好、副作用低的特點。分子靶向性藥物不是將殺傷腫瘤細胞作為目標,而是將腫瘤細胞膜上或細胞內特異性表達或高表達的分子為作用靶點,這不僅能更加特異地作用于腫瘤細胞,阻斷其生長、轉移或誘導其凋亡,而且還同時降低了對正常細胞的殺傷作用。
肺癌的治療一般是選用上述3種方法,由于肺癌的發展進程快,病因復雜,治療中的摻雜因素多,為了減少盲目、不恰當的治療,明確規范化的、指導性的治療方案,以使患者以最經濟的花費取得最有效的治療效果十分必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