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與內分泌腺(尤其是卵巢)的關系密切,內分泌治療在本病中僅有姑息療效,但在晚期乳腺癌的保守治療中占有重要地位。
內分泌治療的方法有:①激素的應用;②卵巢切除;③腎上腺切除;④垂體切除。
(1)激素的應用:乙烯雌酚(雌激素):每次5毫克,每日口服3次,大約1/3患者有效,尤其對軟組織癌灶最明顯。療效維持平均18個月,少數可達數年,個別超過5年。適用于絕經期4年以上的患者。如出現陰道流血或乳頭變黑等現象,應即減量。
丙酸睪丸素(雄激素):隔日肌肉注射50~100毫克(每周3次),連續3~6個,月,或用至患者出現男性化征象時,即予減量。用藥后2個月內出現療效,療效手均維持1年,有的可維持幾年。適用于未絕經或絕經5年以內已有骨轉移的第IV期乳腺癌患者。
(2)卵巢切除:對乳腺癌原發灶和轉移灶的發展有抑制作用。將雙側卵巢切除或照射后,約40%患者見原發癌瘤及轉移癌灶縮小,一般效果維持時間平均10個月(3個月~5年),生存期比不顯效或者延長。適用于絕經期的Ⅲ~Ⅳ期乳腺癌患者。
(3)腎上腺切除:其目的為取消卵巢濾泡內分泌功能。單純腎上腺切除術可使44%的患者得到緩解。對40~50歲患者作用較大,對術后至復發時間長、癌瘤生長緩慢、尿中雌激素量較高及骨轉移者作用比較明顯,緩解或為半年至3年。但手術破壞性大,宜慎用。
(4)垂體切除:此法治療晚期乳腺癌約1/3~1/2患者可得到緩解,緩解或為l~3年,以30~60歲患者療效較好。對肝轉移、腦轉移、惡液質、局部腫瘤巨大且潰破者療效不佳,不宜采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