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膚癌常見有鱗狀細胞癌和基底細胞癌。鱗狀細胞癌惡性程度較高,多發于頭頸、四肢、軀干等部位的皮膚、粘膜及皮膚粘膜交界處,早期即可形成潰瘍,生長呈浸潤性,浸入深部組織時,常伴有化膿性感染和淋巴結轉移。易在色素性干皮病、老年性角化病基礎上演變而來。基底細胞癌多見于老年人,好發于額面、眼眶、眼瞼、鼻側、耳周圍等處,惡性程度較底,生長甚為緩慢,病程超過10~20年者極為常見,初起時多為一增厚的小塊,逐漸呈隆起向周圍浸潤,很少轉移。皮膚癌在我國約占全部惡性腫瘤的1.5%,南方發病率比北方高。
陰陽是八綱辨證的總綱,皮膚癌的診斷正確與否應首先辨清它的陰陽屬性,即是陽證或是陰證。《素問·陰陽應象大論》曰:“善診者,察色按脈先別陰陽”,在治療中陰陽屬性既明,就不發生原則上的錯誤,臨床上陰證多見形寒肢冷,精神萎靡,瘡如菜花,質硬紅赤,發熱苔白,脈沉細。陽證多見面色紅赤,發熱心煩,躁動不安,小便赤,大便秘,舌苔黃燥。
虛實為辨證之基礎,在本證中虛實可決定治療的進退;虛實可預測病證的順逆;這里的虛是正氣不足,實指邪氣盛實。虛則補之,實則泄之,虛實辨證指導著臨床治療。
皮膚癌虛證的臨床主要表現
皮膚腫物破潰經久不愈,病人面色蒼白或萎黃,氣短乏力,自汗肢冷,舌淡苔白脈沉遲等。
實證多見:皮膚腫物破潰,流膿血惡臭,久不愈,心煩易怒,胸脅苫滿,大便秘結,舌質紅,苔黃膩,脈弦滑等。
本質上是正氣虛弱,以中晚期最為明顯,臨床上多偏用于扶正療法。由于腫瘤對機體的危害,臨床癥狀常有虛實難辨的情況。通過了解本病的陰陽虛實,對病證有了綱領性的認識,再針對臨床情況,辨明其分屬臟腑,在氣在血,是風是寒,是火是燥等,進行分型治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