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體淋巴細胞發生的惡變情況稱為淋巴瘤,目前世界上已知淋巴瘤疾病有近70種病理類型,可分為霍奇金淋巴瘤和非霍奇金淋巴瘤兩大類。淋巴癌在以前被認為是一種絕癥,手術切除后極易出現復發、轉移,所以單純手術無法根治。但后來發現淋巴癌這種疾病對放射線及化學藥物治療極為敏感,現已使用放射線及化學療法為淋巴癌的主要療法:
一、放射線治療主要應用于第1期或第2期的淋巴瘤患者,尤其是霍奇金氏淋巴瘤,效果較好。
二、化學治療主要應用于第2期以上的淋巴瘤患者,治療常以多種抗癌藥物一并使用,通常每3個星期為一個療程,一般需要6—8個療程。
三、單株抗體療法這是一種新近被核準的非霍奇金氏淋巴瘤免疫治療方式,初步結果顯示對低惡性度濾泡型B細胞淋巴瘤有很好療效且副作用少。目前更進一步嘗試將此藥與化學治療并用于中惡性度淋巴瘤,希望能更好改善治療效果。
四、骨髓移植或周邊血液干細胞移植主要應用于復發性或對初次治療反應不好的淋巴瘤患者,利用高劑量化學療法與骨髓移植或周邊血液干細胞移植,企圖讓傳統治療效果不好者仍有達到長期存活的機會。
溫馨提醒:淋巴瘤治療結束后不能掉以輕心,仍然需要定期復查。治療結束后前兩年復發的風險比較高,復查的頻率要高一些,通常3~4個月復查一次,兩年后可半年復查一次,五年后可改為每年復查一次,堅持終身。 |